• 昨天傍晚,某男先是发了很多很多短信给我,把我短信箱爆了,只能看到某条说什么我的书还没到位,可帮我策划策划之类的。以为是个书商,打电话过去,才知是深圳电台的中文系男生。我丫送上门了。

    他说谈节目,我说不干,他说聊天,我干。我说,其实你们深圳满街都是木子美,他说,是,是。我说,“所以跟你聊天不累,不像内地媒体记者,说又不会说,听又不会听,我说了,他们又听不懂。”他严重同意。

    聊完天,他用短信“穷追不舍”,还想聊,我没回短信,他就问我是不会发短信还是不屑,我回他我刚开机,他又不知在干嘛,等我忙别的了,他又继续用短信发骚。

    精选之一:“现在睡了吗?那些曾经让你亢奋的男人会在风起的夜里给你盖被子吗?”

    精选之二:“我没想到你是有爽朗和单纯声音的女孩。”

    唉,中文系男生,就够可怜的了,电台夜谈节目的中文系男生,可怜到神经末梢,而在男女比例1:7的深圳,这样的一个中文系男生,等于7个木子美。
  • 马一木周末要来广州考试,他说:“这时候娶了你,我就是名人了。”我说:“你来广州顺便把婚结了吧。”马一木觉得很划算,新结婚制度,手续简单,省时省力,不用婚检(我有爱滋也不怕),不用单位证明(我没单位也不怕)。

    马一木说他们办公室的人都在推崇木子美文化,一个小姑娘恨自己成不了木子美,她想狠狠挑逗马一木,Kiss他一下,冲过去,却张不了嘴,只好抱一下。傻,木子美还不敢抱马一木呢,当年抱他得连他女朋友一起抱(作弊),那是最大的一次抱负。

    马一木说,周末见面的时候,他就拿个什么什么杂志,我拿个什么什么杂志。
    马一木,你真没长进,这话几年前就对我说过。

    责任编辑: admin
  • “木子美,我赞美你——”
    杭州诗人潘维(他让我一定要把他的名字写出来)用他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男主播般的声音向我传达了他的真情实感,我刹那间感动,就如听到了:“周总理,你在哪里——”

    好了,倒叙完毕。再从头说起。

    话说,昨天下午3点出门,接到陌生电话,一男子问:“你是木子美吗?”(能听到其身边有群人在笑),因为他的声音好听,有骚味,不像是记者。我当即答是,又问:“你从哪拿到我电话。”他说是我朋友给他的,但那“朋友”的名字我没听过,他又说了自己的名字,还强调自己是诗人,我没听过,且没听清。问他:“有什么事?”他说了些事由,不外乎又跟那位著名女人有关。感觉他旁边的人一直在笑,“嘿,你是他们推选出来的代表吧!”他不置可否。

    “恩,你想怎么样,要搞一搞吗?”诗人都是自己人,不用客气。
    “你不要用搞,不要用动词。”瞧,他的酸劲就来了。
    “那,我们要暧昧一下吗?”
    “暧昧也是有动作的词。”
    我心里暗暗靠了他一下。告他我正穿过马路,等我上了出租车再继续聊啊。
    “你在哪啊?”我问。
    “在一个场所。”Faint。
    “我们说什么啊。”
    “我跟你说,一条又深又长的小巷,积了很多水……我们江南……”他的话我听得有一段没一段,信号不好。
    “哦,巫山云雨,水墨画。”一听到江南,我就想到第一次大麻后的幻景,那时候啊,水墨般的江南在转啊转,先是无数雷同的水乡房子,接着,转成了一座座雷同的山……
    “俗。”他就一个字。
    “水墨画!”我重复一遍。
    “我知道。”
    “哎,我说话喜欢直接,你绕来绕去好累啊。”
    “你累是因为你刚才穿过马路。”丫真是个诗人。可操性很高。
    只好不知所云了一阵,他不外乎想教会我含蓄地说话。
    俺要结束无聊了(虽然嘴上兴高采烈)。他再次表示支持我,他提高了嗓门:
    “木子美,我赞美你——”
    他继续说:“记住,这是杭州诗人潘维对你说的话。”
    “哪个潘?”
    “潘安的潘,那个美男子。”
    “哦,王维的维。”
    “维护的维。你一定要把我的名字写出来。”
    “好,还有其他人要赞美我的吗?”
    “还有陈东东(嘿,这个名字我听过),韩XX(没听清)……(后面几个名字更是没听清)。”
    我差点想留邮箱,让他们把名单都列给我,最好还写个新闻稿过来。但我没说出来(这对他们可是损失啊)。

    听到了群众的声音,激动啊!尤其是,最有灵魂的诗人们的声音。最适合淫乱的诗人们的声音。
  • “看了《从小说里掉出来的T》,觉得这七十年代出生的女子能写出这么好的东西实在是值得称赞的。那个T在木子美的笔下没有做作的虚构,没有为烘托而刻描。木子美开创了现代写真文学,这一体裁的文学作品在当今中国社会现身,它的生命力是无可置疑的。可以预见到,写真文学在今后一段时间里会广受欢迎的。”

    我很喜欢这位网友给我的留言。因为写真,既有情色和裸露意味,又有真实、纪录的意思。这是整个遗情书就文字而言,很好的概括。

    所以,让“身体写作”见鬼去吧。
  • 2004-02-26

    无性 - [木子美的日记]

    一个女人告诉我:“我结婚8年,跟老公从来没有做爱,躺在他身边时,我每夜手淫。”

    我吃惊地望着她,无异于“好女”看到木子美“性爱日记”。

    她说,她很多女性朋友也是这样,女人可以纯粹地爱一个男人而不需要性交。

    我可以理解男人让女人“忠贞”,但无法理解男人让女人“无性”。

    深深感慨中国的地大物博。
  • 出名意味着破坏。当自由破坏自由,就如饮枪自杀。

    说说那个著名女人昨天下午到现在的生活吧。

    16:00-18:00 朋友让我见了有名的评论家,其实4年前我们就认识了,只是从来没有正面接触。他建议我别上班了,好好准备写下一本书。还有许多他的经验之谈。据说,之前,他问人:“木子美现在长什么样?”据说,他还问人:“她跟289号大院的多少人搞过。”Faint,他到底关心木子美文学还是关心木子美搞学?

    18:00-21:00 闲聊。原来一帮作家在咖啡馆惯例地谈过木子美,但没人敢见,除了那位评论家。他们早在上海就谈论过了,据说亲爱的广州女作家XX是这么介绍木子美的:“她跟很多男人睡过觉,她把睡过觉的男人都写出来,还用了真名,你知道她多大吗?25岁。现在女孩多有手段啊!”同时,因为新浪闹大了,某人已严肃地认为他成了我的工具。由此,“不事事申辩”是如何一种美德。中途,咖啡馆有客人怀疑我是木子美,迅速上网搜索我的照片,窃语。

    21:00-22:00 给妈妈打电话,她似乎不知道那个著名女人几乎要著名到“2003年中国最有名的女人。”妈妈仍是那种不想让我知道她担心我的口吻:“你哥哥只是跟我说,你被人骗了。”我说:“妈妈,跟你详细解释这事可能得几个小时,简单来说,就是我的生活方式跟大众不一样,大众要把我灭了。”妈妈仍是漫不经心:“反正我也没看到你的书。”我说:“我的事我会处理,你不用担心。”妈妈说:“好。”开始,我还以为妈妈会听到这样的描述:“你女儿做鸡,而且做得全国人民都知道。”
    然后在雅虎看到最有价值的一篇文章,继新浪后,雅虎也推出专题,还引用了新浪木子美专题的部分内容和图片,但打在显眼部分的是“从‘木子美’火爆网络看网站应担负的社会责任”,嘿嘿,它们在反思了,还借某报文章骂新浪。我深深感到,木子美战争已经升级,越是如此,木子美导火线越可以熄灭。世界玩大了,世界就是它们的。

    22:00-00:00 跟两个父亲级的男人聊天,大肆宣扬木子美观念(既然不能“身体”了,力行还是必要的),赞同我的那位原来读过许多哲学书(在哲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,只有相对论),对我表示“看到了很多,感想很复杂”的那位接受我的“采访”。恩,他是个很普遍的中年男人,有着普遍的“遮遮掩掩”婚外情。他在20岁的时候,看过一本叫《生死恋》的小说,很感动,他在想:“一个人真的可以爱另一个人很深很深吗?”然后,他恋爱了,很深很深地,一如那本小说地爱一个女人,从初恋到婚姻,如今已婚20年。但他在婚后,有个情人,维持了几年关系(老婆一直不知道),情人曾为“没有结果”主动离开,但离开后又很想再回到他身边,他们藕断丝连。他说他是痛苦的,也是矛盾的,他是个感情丰富的人,他承认自己同时爱着两个女人。有趣的是,他从没有对老婆厌倦过,甚至从做爱效果而言,老婆好过于情人,因为他俩从来很默契,她的身材很好。情人的身材虽然不如老婆好,但是比老婆年轻,他总能从她身上感到新鲜、活力。他说,他真的希望就这样维持下去,跟两个女人一起,她们相安无事。我问:“假如你的老婆也有情人,你能接受吗?”他说:“不能,我很大男子主义。”我又问:“假如你的朋友们的老婆都有情人,你能接受你的老婆有情人吗?”他说:“不能。”我再问:“假如你们不在熟悉的生存环境里,假如你们到了美国,你能接受你的老婆有情人吗?”他说:“也许,慢慢地就可以了。”
    他认为他们那一代男人都有着根深蒂固的观念,就是在“忠贞”上,女人是不能够与男人要求平等的,男人乱搞是合理的,女人乱搞是不允许的,而且他们那一代男人的老婆都默许这样的“不平等”,底线是:你在外面有女人别让我知道。
    所以,木子美对他来说是“新时代女性”,他还给木子美买了一包烟,还问木子美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,他还打算介绍一个雕塑家朋友给木子美乱搞。
    他说话很慢很慢,我们相互盯着说话时,旁人都走开了。但是,我不想搞他,他也不敢搞我,因为他在“遮遮掩掩”里呆了那么久,“曝光”是件很崩溃的事情。

    00:20-01:00 在家,充上电的手机,马上接到T的电话。我跟他说我自己,他跟我说他自己,似乎对彼此的“自己”都不感兴趣。这从昨天,他对我的压力漠不关心已经埋下不快。我对T说:“我们没有语感。”挂了电话,T又发来短信,问:“为什么没有共同语言了。”其实,我和T又什么时候有过呢。我回复:“你还小。”T开始检讨了:“我还有很多不现实的想法,不好意思。”T是个喜欢跟人沟通的人,他喜欢让人知道他在想什么。但是,他想的,做的,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呢。我不爱T,所以没耐心再“鸡毛蒜皮”。T有个原则:“每个做过爱的女人都要发展成好朋友。”我的现行规则:“每个做过爱的男人都存档了事。”因为,这世界有千奇百怪的男人等着我去研究他们。我需要像蜜蜂一样的勤劳。

    责任编辑: admin
  • 2004-02-26

    无辜 - [木子美的日记]

    多么不平静的几天,自从我也进不去自己的主页。

    二三十万只手按着鼠标,点击《遗情书》,二三十万个点把可怜的它埋了。

    呵,谁也别想进来了。我面对着“我的控制面板”,像在地下咕咕地呼吸。

    反倒好了,出奇地清静。清静如我刚刚开始写博客的日子。

    那个在新浪被全国人民咒骂的著名女人,此刻与我没有关系。

    虽然此刻之前,我狂躁地打了几通电话。

    我跟T说:

    我宁愿不出书了,我不签合同了!

    我跟L说:

    你让新浪都撤下来,我不爽!我觉得我在被用,被卖!

    然后我又跟最盟友的A诉苦,

    我问他我究竟是什么人,为什么无数人不了解事实,不了解我就在谩骂、就在评论……

    A说媒体就是这么变态,它们觉得你是一块大肥肉……

    是的,他们从试图采访我,到不需要对我负任何责任地乱写,他们已经得意地控制了话语权。

    那么,都给他们算了。

    我在自己的日记里悄悄活着。

    村上春树曾说“男生”三大条件,最后一条是:“不事事申辩。”

    村上也常常认为自己不能完全做到这一条。人毕竟不是完全孤绝的。

    当某天,我被太多眼睛盯着,我被太多口水淹着,我就开始了某些申辩,

    这种申辩让我的日记失去了原始的无邪与可爱。

    今天,看了看最初的日记,才知道自己走远了。自己没有对自己“隐私”是不对。

    我不需要为某种形象、某种意义坚持,本来我就不是为什么“颠覆道德”存在的。

    继续自由地呼吸吧。我不能丢了我的小女孩。

    我是怎么生活的,我就怎么记录,哪怕被干扰、被破坏,哪怕男人们谈“木”色变。

    假如这场见证中国人劣性的风波导致没有一个男人敢跟我上床。

    只能说明他们顽固不化。

    呵呵,如此,似乎应该告大众传媒侵犯了我的“性生活”。

    但是,小木,你一定要相信自己是对的,做爱时是对,不做爱时也是对的。
  • 对于一本书来说,编辑是第一读者,编辑首先要做的事是,读它。

      可我更愿意做的事是,读她或者,他。如果一本书读不到她或他,那这本书便成了一个庸人的梦,无趣、苍白而又看不真切。

      木子美的文字是容易使她自己模糊、迷失甚至扭曲的,当然,看得出,她不在乎,可是我在乎,因为这很可能成为我编这本书的理由之一。甚至,惟一的理由。

      一路读下来,读到的似乎只有,性爱。

      用十分十分真切的文字写,真切得让人嗤之以鼻,让人想要轻视她,还情不自禁地替她,害羞。

      然后在心里挣扎着问——不可以吗?就是这样的文字,不可以吗?

      她描述的是一种生活方式,另类的,非主流的,远离传统的,疏隔道德的。她用逼真的、激情的文字告诉人们,她和她选择的生活方式,在这个文明、宽容、纷扰、多元的社会中存在着。需要对这一存在加以评判吗?也许,但这不是编者的事。

      而她的真切不仅仅是人物、事件、时间、地点、细节,还有心灵——我愿意相信有一些文字是来自心灵的:

      “我断断续续地生活着,甚至连那些人的名字与长相都记不清了。心里面快乐与忧伤总是淡淡的,从不认为有什么事能彻底改变我。而我继续认真做着爱情之外的事情,比如学习与工作。我甚至认为剩下一半的大学生活里,我会做得比以前更优秀。除了生活方式,我解释得不多。从不愿去追究生活的意义与本质。活着,便是经历着。”

      “我是水,难以定型的水,生来就不甘寂寞地奔腾,一点儿都不顺利地、跌跌撞撞地奔腾,不知要到哪里去,一点儿主意都没有,所以我只有两种结局,变成了冰,或者有个很好的容器,让我继续是水,很精致的水。”

      只有愿意用心去读的人才能分辨得出,哪些文字是来自心灵的,读着这些文字可以由文及人,可以读到内心很深的角落里一些属于人性的、令人心动的东西,比如说,独孤,忧伤,迷惘、梦想。

      最最可贵的是梦想,甚至认为心灵最丰腴的地方是用来盛产梦想的——那摇曳多姿的最美丽的花朵,它灿烂了所有漫长的、形形色色的人生——如果你能让它开得和你的生命一样长久。

      说得明明白白的,木子美的梦想是继续做水——“很精致的水”。

      当然前提是,必须要有一个——“很好的容器”。

      这本身就是一个“很精致”、“很好”的梦想,虽是善变的,易碎的,许多美好的东西都具有这样的品性。

      该祝愿的是她能实现这个梦想,或者,永远守住它。
  • 在一条很庸俗的路上有间咖啡馆。某夜,咖啡馆里的桌子都撤了,只留下零星椅子和一张横放在角落的沙发。进来的人席地而坐。我坐在离乐队最近的地方。

      十点左右,宣布演出开始:“来的人很少,但你们很有幸,这是我们在广州的第一次打击乐演出。”

      然后,我淹没在鼓声中,由各种鼓组成的音乐,激烈、摇滚、煽情……没有演唱,只有身体语言。他们的全部情绪通过手、手中的鼓棒宣泄出来,像沉默的反抗。那种单一的强大,即兴的疯狂,令我想到写作。

      但是,演出进行到一半时,门被粗暴地推开了。

      冲进一个咆哮的男人:“马上给我停了,再不停就关了你们咖啡馆。你们骚扰了我!”

      他的架势像要斗殴,所有人都怔住了。几分钟后,乐队放弃了低音鼓。有的鼓手坐到地上跟大家玩小鼓,有的鼓手仍坐在大鼓前,但只用鼓棒在一根特别的木棒上刮擦出声音,有位一直拿着DV拍演出的女孩坐到鼓手的位置上,拍起铃鼓……感动与失落绞成了绳子,勒着我。

      十分钟后,队长双拳一收,鼓声戛然而止。他说了一句话:不是我们骚扰了他,而是我们被干扰了。

      对,我们并不是不坚持,只是无法让一个咆哮的男人接受鼓声。

      第一次打击乐演出,有疾而终。

      从我迷恋文字表达的某天起,就像一个固执的鼓手,在敲、在打、在抚摸,那面叫做成长的鼓。

      如果不是因为木子美在Blogcn的私人日记《遗情书》引发意外事件,我会随心所欲地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下去,这种生活由伤害与被伤害、自立与不自制、幻想与真实组成,在有限的年纪经历极限,在日常化中戏剧化,在个体生命中分裂多重角色是我的追求。但是,我被干扰了。

      卷入道德是非、价值判断甚至男权女权的讨论中。本来,任何标签对我都是无意义的。

      这本书,就是这种背景下的产物。确切地说,是这种背景之前产生而在之后成为印刷品的东西。很“色情”与很“低级”的性专栏文章舍弃了大半(虽然我个人很喜欢);部分与男人最真实的交流但也涉及“色情”的小说内容作了删节(虽然也是我个人喜欢的)。所以它是一本比我想像中干净的书。

      那些我很用心但没有目的写的诗歌、随笔、小说,是和很多人一样,为自己写的青春遗书。

      然后。我还是会一直跑下去,不停下来。
  • 昨夜,收到陌生短信:
      “今天听说你在网上写了篇NB的东东,很多人的脸色都变了。”

      打电话过去,居然是我的初夜情人。俩人兴奋极了。

      “真厉害,传播到你们圈啦?”

      “是啊,全世界都知道了。”

      “我是你培养出来的女人啊,有成就感吧。”

      “不是我培养的,你迟早会出名的。”

      “采访的人还问我的第一个男人是谁呢,我说已经不重要了。”

      “说得对。”

      “赶紧贿赂我吧,不然我会把你的名字说出来的。”

      “拿什么贿赂,我既没钱又没色。”

      “对啊,你不行,好在我没损过你,被我损过的男人都深恶痛绝呢。”

      “你跟XXX是不是……”

      “不认识,倒是跟AM的一个老外在聚会上厮混过。”

      “哦,那个小伙子,你活得真精彩,我恨不得自己变成女人,像你那样生活。”

      “得了,你当男人也够风流成性的。”

      “你在哪?”

      “我在家,不敢出门了,怕遭人暗算,得罪了一大群男人啊,想当年得罪你一个已经很惨。”

      “当年不算什么,我也是破罐子破摔,那些男人不是破罐子啊。”

      “嗯,本来好好混的,现在被我搞得像‘严打’似的,很多人提心吊胆,不过也极富娱乐色彩。”

      “你丫就是个娱乐中心。”

      “谁向你八卦的?是不是XXX?”

      “不是。”

      “XXX以前喜欢向人传播是你伤害了我,我才变成这样。”

      “哈哈。”

      “谁要是在你面前谈起我,你就跟他说你是我的第一个。”

      “说了也没人信啊!”

      “说了至少让人半信半疑啊。”

      ……

      ……

      初夜情人像是专门来庆祝我的壮举,那么兴高采烈。

      当年的什么“被男友抛弃的二十一岁堕胎女子”荡然无存。

      他不是我的男友,从来不是,我们不过曾是非常好的游戏拍档。

      我的成就再次证明了他当年的眼光。

      他最狠的那句:“你违反游戏规则了,你爱上我了,所以你得出局。”

      终生受用。
  • 知道自己很欠揍,还是冒险出席法国国际音乐节。

      六点到场,正好是XX及其乐队的演出,很多歌都听过了,形式也不新鲜,倚靠着舞台外的障栏看他的Fans狂叫,高潮时,矿泉水和可乐瓶子抛上了空,还有女人被扛在肩上,比较好玩。

      不过,好戏在后头。很快到与非门乐队了,我刚与女朋友碰上头,饥肠辘辘,吃了串她带的辣酱鱼丸,又有土豆泥吃,先喝口水吧。这时,绝对是防不胜防的一拳,咚,砸在我的胸口,我丫就倒在地上了,才看清楚来者是酷儿猫妈妈,她怒喝:“以后不许再写ZM!”哇,好酷,她把条纹衫在腰间打了结,露出肚脐眼,我挺没种地说:“我以后不写ZM了。”紧接着,酷儿猫爸爸也出现了,后面还跟着一串人,来势汹汹,我丫拔腿就逃,见人没追上来,喝几口水,返回原地。一边看与非门演出,一边看离我不远的酷儿猫妈妈High得又扭屁股,又举中指。嗯,把我打倒了就是英雄,如果打我能让她开心,那就打咯。

      我训斥女朋友:“说好了让你保护我,怎么一点儿举动都没有!”继而又说:“很想她再来打我,刚才不过瘾。”

      果然,酷儿猫妈妈跟我一样不过瘾,没多久又窜过来了,上次是右勾拳,这次是右手掌,曾经专业训练的她出手不凡,这一掌不是完全落在脸上,而是覆盖了从左脑勺到太阳穴到左脸颧骨的范围(后遗症比较严重,女朋友建议我这两天去验伤),我小小地震,但比上次进步的是,站稳了。她又是劈头盖脸地叫嚣:“这是给你的警告!你必须把写ZM的删掉,听见没有?!”嗯,典型的得寸进尺,把要求又提高了。我决定不听话了,很有种地看着她:“你继续打。”她也不听话了,不打了,而是换种威胁方式:“我们会告你的。”哦,我望了望一旁的酷儿猫爸爸:“我不会删的。”他丫恶狠狠地说:“改天找个人玩死你!”很熟悉的黑帮片台词。然后,他们,扬长而去。

      嗯,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,她爱他爱得如此深沉,宁愿自己动手,也不愿坏了酷儿猫爸爸“不打女人”的规矩。

      打完第二次,酷儿猫妈妈更快乐了,回到兄弟姐妹当中,玩“人龙”,脸笑得像朵花。我也兴高采烈地逢人就说:“我被酷儿猫妈妈打了,打了两次。”北京来访谈我的记者应该兴奋,中秋夜看着我被驱逐,音乐节又遇上我被打,都是劲料,以至想知道如果我出现在XX面前,XX会是什么反应?那就试试咯。找人疏通了一下,到后台,XX传话:“不能见,人太多。”就在后台逗留的三分钟,两个男人做出要揍人的样子,其中一个刚伸手,我说了句:“别打我。”他马上转主题:“女孩XX最近还问起你呢。”真幽默。女孩XX是我们共同认识的清纯女孩,他说过,她喜欢我。

      靠!电子音乐就是让人有群殴情绪,等我靠拢到“大部队”里疯玩时,酷儿猫妈妈也累了,坐到边边上去。我没觉得要恨她,一个女人心里有气,发泄出来,是很自然的。她还让我学会一些打架逻辑,就像后来跟她的朋友响指说的:“被人打时不要逃,要勇敢一点儿。”

      本以为风平浪静了,女朋友居然又说有个“80年代派对”的女孩胃疼,想让我安慰一下。一听就有诈,但她说那女孩是她好朋友的朋友,没事的,那就去咯。在一个高贵典雅的“帐篷”里,女孩郁郁坐着,我过去,她接见式地叫了声我的名字,捏了捏我的手,靠,马上就听见某派对男大叫另一派对男的名字,我拉起女朋友的手就跑:“陷阱啊,又有两个男人要揍我了。”跑到障栏外,保安不让再进场。隔着保安,我点烟、抽,看着某派对男恨恨的,要杀人般的眼神。心想:“还好,跑得快。”

      高潮迭起,惊心动魄的夜晚越来越接近我的“戏剧化”目标。音乐节也到了尾声,我和两个朋友离场,去消夜,又费舌了一番打人事件。无聊,我都成了我自己的谈资。

      然而,最精彩的情节将近子夜才出现。有朋友打电话来说,XX的前女友,XXX的女朋友,以及一个不认识我的男人要帮我打架。荒谬吧,我已难分真假,于是选择息事宁人。

      想像一下,如果,XX和XXX们的女朋友们分成两派,为我打架,那绝对是场史无前例的妇女解放运动。
  • 昨夜,初夜情人又来短信,原来事情败露,马上就有人看出“娱乐中心”的那个他是他,搞得他哭笑不得。

      我又是打电话过去,谦虚地说:“我的确没写你的名字啊,也没留下太多线索,你不要骂我啊。”

      他非但不骂我,还赞不绝口,兴奋之至说出了:

      “我要跟你比翼齐飞,把我的一个个女人写出来!”

      靠!我们就像一对发国难财的棺材铺夫妻啊。

      商量了一番在“遗情书”做招商广告,第一个拉来杜蕾斯,以及如果AM名字再次出现,可向它收取广告费等等事项,让“遗情书”朝着头号私人娱乐杂志的牛逼路上狂奔,日后再打造系列品牌,大展宏图……

      但这鸟人关键时候还是不忘划清界线:

      “我当年没有好好喜欢过你……就算好好喜欢过你,你还是会像今天一样出名!”

      我也以牙还牙:

      “虽然我跟很多男人有过一腿,但你那一腿最有力量!你以后可对MM们说:‘想像木子美那样成名吗,先跟我睡一觉!’”

      这么多年过去了,我们自相残杀过,戕害过,绝交过,和好过,无痛无痒过……直到今时今日才恍然大悟,我和他的确是天生一对!
  • 2004-02-26

    解放 - [木子美的日记]

    早上,从架上找出两张碟:
      1.拉尔斯冯特里厄的《白痴》;

      2.荣获美国电影协会“最佳记录故事片”的《裸体漂流记》。

     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两张碟。

      人的自我解放,总要受到社会观念的阻止,而被各种禁忌束缚的人,如果不能跨越自己的“奴性”,他永远不会有真正的自我。

      当我写性专栏时,自认为“人性解放”的写作意义大于“身体写作”,人在性交中所流露的真实是日常交往中难以流露的。或者说,裸体、性交,是暴露人性的最有效方式。

      我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形,我会比要求爱情的普通女人了解到更真实的男人。

      比如一个恋袜癖男人,比如一个有同性恋阴影的男人,比如一个每天在聊天室“捕猎”的男人,比如一个外遇性阳痿的男人,比如一个喜欢拍性爱录像的男人,比如一个喜欢SM的男人……他们都是正常的男人,有着光鲜的外表,正当的职业,甚至大多数有着固定的女朋友或老婆。在日常生活,没有人会发现他们有什么不同。而与我交往时,他们会自觉地自由地显露自己的不同寻常,我也感动于这种无需压抑的真实。

      除了怪癖的男人,许多男人的“阴暗”心理也颇有意思。

      比如一个男人在女朋友从外地回来前的几小时与我酣畅淋漓,却害怕留下蛛丝马迹,他告诉我他有过四十多个女人,并在他的丽江岁月过着放荡生活,却在事发后紧张地纠正我:“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有四十多个女人,你让我在很多圈子抬不起头。”

      比如一个男人干完一场拉上裤子便给老婆打电话:“刚才我在公车上太吵,所以没接你的电话。”他总在午后溜来做爱,在我的垃圾桶里留下过十几只装着精液的安全套,却可以在一帮人面前塑造无辜被害者形象。

      ……类似的情况太多了,已不是什么性层面的事,而是人性,或者说中国男人的道德悖论的事。我喜欢跟他们周旋,让他们害怕、讨厌、愤怒……因为他们总算有了真实的反应。

      当然,我在性专栏中所写的,已经是很人文主义或人道主义的东西,当各种限制各种压力纷沓而至,我越来越难继续我的写作愿望,也觉得这个专栏没有存在的必要。
  • 拍照、折腾,完了三个女人一起抽烟,喝咖啡。就木子美博客出现的若干男人一番讨论后。NN提议:

      “说一个我们都喜欢的男人吧!”

      嗯,我们都认识又共同喜欢的男人,一时不好说。

      话题游离了一会儿,NN冒出一句:

      “你们觉得XX怎么样?”

      啊,XX简直老少通杀,1981年生的MM,1978年生的我和50年代末生的NN,几乎同时拍板,一致通过。

      留着大胡子,喜欢穿黑衣,在大草原生活过,既漂泊又不漂浮,既沧桑又不苍老,既诗人又不贱人,既抒情又不滥情,既宽厚又憨厚……的XX。让人喜欢你毫无意淫味道,喜欢得发自内心,就像,仰望星空。

      XX的声音是非常迷人的,像我们共同喜欢的诗人歌手Leonard Cohen的声音。大学时期,我曾几次在诗人聚会上见到XX,哪怕是在一堆年少轻狂的家伙中,哪怕XX的诗有那么点儿不合时宜了,他仍旧朗诵得深情而感人。是的,XX不像大舌头的云南于坚,不像口齿不清的广州浪子,也不像用尖叫发泄诗歌的我,XX的朗诵本身,就是诗。

      入行的第一年,因为想采访在美国的张辛欣,噔噔噔去找XX,见偶像真开心啊。XX细心地询问我的需要,又简单地谈了谈文化问题,我虽然浅薄却丝毫没有压力。XX的目光专注,富有穿透力,却因为带着关爱而不引人淫思,特别柏拉图式的情人感觉。对视……如沐春风地交谈……短短10分钟像一场Spa,舒服晒。

      之后,或在电梯,或在大门口,甚至一次在餐厅的隔离桌,见到XX,无言无语,只有心领神会的微笑,那种微笑表示他记得你,他明白你。跟很多男人打哈哈天气真好式的微笑,或者勾勾搭搭的暧昧式微笑都不同,笑出了一种境界。也是XX继声音、目光之后的第三大卖点。

      如此说下去,就会升华到人格魅力了。

      所以当MM奇怪我居然对XX毫无恋父情结式的性想法时,我说:“XX像长辈。”一个丰富得让你忽略性功能的男人,一个沧桑得让你不忍心玷污的男人,长辈,是最言简意赅的爱称。

      从咖啡馆回来,卸完妆,洗完脸,打开电脑,想写博客日志,却敲不出一个字,原来键盘坏了,滚烫得,像是烧了。于是用最感人的方法,用纸和笔写下“我们共同喜欢的男人”。
  • 神经松弛下来,就把老妈想起来。
      电话响了半天,外婆接。

      “找我妈妈。”

      “你是谁?”

      “我找妈妈。”

      “哦。”

      八十二岁的老外婆真够糊涂。

      听到妈妈的声音了,“我在睡觉呢。”妈妈说。

      “我也刚睡醒呢。”下午三点多。

      “开始听到电话响,以为别处的电话,咱家的狗汪汪地叫了,才知道。”

      “咱家的狗还活着啊。”

      “活着啊,去年病了一场,没死,今年生了,下了三个崽,又换了一身毛,漂亮了。”

      “咱家的猫呢。”

      “也生了一堆,因为跟狗狗不合,成天把小猫叼到外面去,饿了又叼回来。”

      嘿,我们家的猫猫狗狗还是那么可爱,我又给老妈讲我附近有只发廊里养的猫,染着红色黄色的毛,很发廊。

      老妈接着说:

      “我买到一本你的杂志啦,原来邮局有,早该去买的,看到它就像看到你。”

      “买的哪一期?”

      “城市恐慌症。”

      哈,老妈真幽默,我像“城市恐慌症”。

      “那本太旧了,你再去买本新的。”

      “但是我只看到你编辑的东西,没看到你的采访。”

      “是啊,那期做了反战特刊,把我的采访冲了。”

      “但是我看到‘情况’里面有像你写的东西。”

      不会吧,老妈看出我写的性专栏了?

      “哪个像?”

      “就是写信给黄爱东西,说你有不同来源的性伙伴的那个。”

      “哦,那个不是我写的。”

      “看着很像。”

      谁让我是老妈下的蛋,赖也赖不掉。

      “那我去当作家好不好?”

      “你还是一边上班一边当作家吧,不然没素材了就没饭吃了。”

      “我明年要出书了,但我肯定不会给你看。”

      “我知道你会写什么,就是没穿衣服的,黄色的。”

      “我写那个有天赋啊。”

      “还不如去当公务员。”

      “不行,多白痴啊。”

      “随便你吧,对了,有人来说亲事,说他儿子在广州地震局,一个月有几千块。”

      “靠,我就没几千块吗?”

      “告诉你一声而已,当时我就替你谢绝了,她第二天早上居然又来一趟。”

      “再来你就说我是写黄色小说的。”

      “呵呵。”

      “妈妈,你要好好的,我多半不会生个孩子给你抱啦。”

      “是啊,你恐怕到三十六岁也不会嫁人的。”

      “我现在才二十五岁呢。”

      “是二十四岁。”

      “是吗?”

      “十二月才到二十五岁。”

      老妈真厉害,让我觉得自己还那么年轻。

      “反正别指望我啦,我明年说不定去流浪呢。”

      “你都五年没回家过年了,国庆节回来吧,就当是过年。”

      “别跟我讨价还价啊,不然你又找不到我了。”

      “好的,不说。”

      老妈继续很懂事地唠叨别的。挂完电话,心里很温馨。

      老妈是个很特别的老妈,如果不是嫁给我爸,她肯定能当个作家。

      很小的时候,老妈每晚给我讲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故事,

      再长大一点儿,我经常和老妈一人拿一本小说躺在床上看。

      字还没认全,老妈就让我写日记,要是她能看到木子美博客的日志,该多么激动啊。

      老妈从来都以我为骄傲,不管我小时候总是考第一名,还是现在过着淫乱生活,

      因为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,她是个与众不同的老妈。记得有天跟大麻男一起时,喝醉了,很伤心,清晨五点给老妈打电话,一遍又一遍地叫:

      “妈妈,妈妈,妈妈……”

      她在那头哭,我在这头哭。

      我对她说:

      “妈妈,你要好好活着,你要为我好好活着,我很害怕你忽然一天不在了。”
  • 昨天中午,正在冲凉,XX打来电话,稀客啊,原来她一直有窥我的博客,觉得我的文字越来越好,以至忍不住要亲自夸奖我一下。万分荣幸之余,问她:“你们办公室的人都看我的博客吧?”“XXX可能在看。”

      哦,XXX,一想就叫教人气若游丝的男人。

      若干年前的冬天,我还是卡通一代新人类,XXX还住在北京路的旧宿舍时,我们生动活泼地厮混过呢。

      拉过手,吃过麦当劳,上过床。

      床上,有时我替他写我们卡通一代的稿子,他像乖孩子那样躺着,抱着我,写完了,才开始亲热,稿子交了,署他的笔名。

      他总觉得我能成气候,鼓励我在他的窝里写实验诗歌或者小说。

      旧宿舍的条件艰苦,他跟另一个男人的床只有一帘之隔,我们不敢做爱,不敢叫,记得一次,他的朋友突然造访,他就把我埋在被子里,藏起来。

      经常地,我在他的床上谈我那时爱得死去活来的吉他手,说到动情处,催人泪下,他就安慰我:“别说了,再说我会爱上你的。”

      还真的不如被他爱上呢。那么好一个男人。我问他:“你最大的优点是什么?”

      他指指自己的下体:“这里。”

      非常下半身式的坦率。我喜欢上他的优点,笨拙地练习口交。有个早上,八点钟就得赶回学校上必修课,他却一定要我完成了口交作业再走,一个男人有兽性又有不容分说的气质时,是很美的。

      我像高效率的白领那样赶在最后半分钟踏进教室。头晕目眩。

      大概半年后,他搬了家,我们才正式做爱。平均起来,也就每季度一次,君子之交淡如水。但他的优点启发了我对性爱的审美,并知道了男人的高下之分。

      感谢XXX,在我固执于虚无缥缈的爱情时,拯救了我,分离了我的灵与肉。

      许久不见。去年秋天,他居然告诉我,他结婚了。最后一次,我倚着他肩膀,看着他从北京过来的朋友,又想到,会干点儿什么。

      与XXX朋友的一夜情一夜之间就传到了XXX朋友的情人耳朵里。

      她也是尤物啊。一南一北,我们通了一个多小时电话。她问我觉得她的情人怎么样?

      “他的节奏感很好。”

      “还有呢?”

      “有爆发力。”

      “还有呢?”

      “嗯……”

      “你不觉得他的很大吗?”

      对啊,XXX朋友的优点比XXX的最大优点更大。大得与他的身材不成比例。

      几天前,无由地惦起北京一个小男孩来,想打电话问XXX朋友,打听小男孩的下落,手机有响却无人接听。

      又拨了XXX朋友情人的电话,哦,他们已成旧情。

      XXX朋友不在北京了。他带着他的优点去了巴西。不禁唏嘘。
  • 兴致勃勃在一起了,又不能兴致勃勃下去了。

      一只青蛙养出了一只蝌蚪,蝌蚪又再变回青蛙。

      变身般的成长总有切肤之痛,是什么的时候是什么,不是什么的时候再是什么就怎么也不像什么。

      小时候,以为爱是一个大水缸,只要司马光来了,爱就会涌泉相报,舍身取义。

      再长大一点儿,听别人说“爱无能”,以为别人真的“爱无能”,但别人娶了妻子,同时等于娶了她的房子和一堆流浪猫,别人只是对于他不可能爱的人“爱无能”。

      怀一颗勇敢的心,披满身荆棘,冲杀沙场。一直跑着的人停下来就死了。此般撕心裂肺不如那般撕心裂肺。

      “我的青春,小鸟一样不回来,小鸟一样不回来。”

      如此熟悉的调子,竟然听来如此伤感。

      爱仍旧是个大水缸,不会变成破罐子,破摔,太阳晒了,雨淋了,裂了缝,又贴了补。爱只会老死,老死又偏是最残酷的死法。

      然后,一个和尚挑水喝,两个和尚抬水喝,三个和尚没水喝。
  • 昨晚,正在郑重其事地准备“新闻从业人员资格”考试时,
      酱子时期的网情S打来电话,

      我照例是欢呼雀跃,S好感动:

      “你还是那么活蹦乱跳,我开心死了!”

      原来,S若干天前在XX网的读书论坛上,

      看见一个名叫孤云的家伙,

      大肆抨击某某女孩,还把她的个人资料全部搬上网,

      S猜到说的可能是我(S一直不知道我的名字),非常担心,

      一边奋力与叫孤云的家伙作战,一边苦苦寻找酱子下落,

      终于,S找到了我的博客,终于,S找到了我。

      “我真的很担心你,担心你难过……我喜欢你。”

      “啊,我好像也说过喜欢你啊,我现在恋爱了。”

      “我知道,是小迷。”S酸酸的。

      我与S有三个月没联系了吧,在我们网情的鼎盛时期,

      哭过,笑过,吃过醋,闹过别扭,当然,还“抵死缠绵”过,

      有次,他从办公室溜出来给我打电话,讲着讲着,就淫开了,

      我告诉他我在床上,只穿着内裤,对着打开的窗,

      他告诉我一个女人帮男人手淫的最佳手势,是

      一手握着阴茎温柔而紧凑地上下运动,

      另一手的掌心裹着贴着龟头旋转,攒动……

      (这样的手势后来在对黑人的实践上证明的确成功)

      S说着说着自己就硬了,跑到洗手间去解决,还怪不好意思。

      S写过很多诗给酱子,S总是不让酱子挂电话,

      S为了在他所在城市找一本画报,跑遍所有报摊,书店,却未果,

      (S告诉我7月份他出差去重庆时,终于找到了画报),

      S某天吃到了酱子说的过桥米线,兴奋忘形,丢了新买的1000多块钱一张的SD卡,

      却仍傻乎乎地对酱子说:“我快乐,我不难过。”

      酱子的所有网情中,S最真,也最傻。

      一度分不开现实与虚拟,直到我结束酱子的符号,消失。
  • 昨天,北京的XXX要采访木子美,但又不能发在XX周刊上,因为XX周刊刚出了点儿“上不上”问题,保守中。
      一通电话后,木子美就采访问题与XXX短信交涉。

      “不发在XX周刊这样的男性杂志上,多没劲啊,别采访了吧,有空来广州我陪你玩。”

      “肯定要采访,发在北方媒体上没问题。”

      “凭什么肯定?除非你跟我上床。”

      “你来北京时我请你吃饭吧。”

      “算了,没劲。”

      “什么没劲,采访还是吃饭?”

      “不上床没劲。”

      “我顶多也就四十分,怕自暴其短。”

      “嗯,那就彻底没劲了。”

      “你要多少分?”

      “四十分钟行不行?”

      “这怎么算?”

      “从插入开始算。”

      “我最多五分钟。”

      “我可以帮你延长。”

      “先把采访的说定了再延长吧。”

      “你从插入到完成的做爱时间等长于采访时间,达成契约并在公开论坛上发表宣言后,即可进行采访。”

      “……”

      这恐怕是新闻史上最公平的交易。
  • 2004-02-26

    怀旧篇 - [木子美的日记]


      昨天凌晨,高中同学来电话,开头:

      “神经病。”

      “神经病。”

      “大神经病。”

      “大神经病。”

      “一级神经病。”

      “一级神经病。”

      “超级神经病。”

      “超级神经病。”

      然后进入正题,我抢先告诉他,我最近如何如何出名啦,全国上下的媒体圈都知道我啦,他说:“我在深圳怎么没听说。”我说:“主要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嘛!”

      他说:“哦,深圳就像美国洛杉矶。”

      轮到他讲了,他讲了力歼情敌的英勇故事:“那天打的去,因为想着要打架,下车时,司机找我两块零钱,我手一挥:‘不用找了。’然后,在他家楼下跑了十圈做热身,准备上楼时,电梯坏了,于是‘噔噔噔’跑上十六楼,用练习多遍的台词对我女朋友说:‘找你有急事,开门。’门开了,我走到那个被我叫做叔公的秃顶肾亏男人面前,指着他的鼻尖说:‘你给我滚。’以前,我说‘滚’字都发音不准,听起来像‘你给我鬼’,但这次,我的‘滚’字说得特别准,他吓呆了,在椅子里一动不动,我一脚踢过去,本来想踢睾丸的,怕太狠,就踢了他的肾。他立刻弹了起来,摆出拳击姿势,傻逼得要死,我一个右勾拳砸过去,然后甩门而去,一点儿快感都没有。”

      其实,他一直都不缺女人,被他甩掉的女人一个两个都出国,是个非常有励志功能的男人,但他却认为自己传统。

      我们如久旱逢甘露般狂聊,最后回归了高中生活,他的记忆力超级强,

      “你那个小本子还在不在?”

      “什么小本子?”

      “就是那天我去你家转了转,你给我看的本子,那天十一点去的,也算很晚了。”

      “你来过我家吗?”

      “是啊,你家在快到三角地那段。”

      “哦,想起来了,你是来过。”

      “你的小本子最后一句话写道:‘我们什么都没做。’”

      “真的????”

      我想了很久,都想不起来,我跟他什么时候,在什么情况下,什么事情都没做。只是,他提醒了我,其实早在高中(甚至更早),我就有记录男女私事的习惯。要是那小本子还能找到,说不定就是木子美博客的原始版了。

      希望每个记录过的男人,都能在我忘记他们的时候,想起我。

  • 黄色懒骨头删掉了他的“木子美的遗情书”的链接,以表明他的态度:“我讨厌你的博客,我不会再看你的博客。”

      偶像还说:“你不是小孩子了,要对自己负责任。”

      这话他三年前就说过,那时,我发生了一个“强奸”案件,余惊未了……偶像语重心长

      其实,我一直对自己负责任,只是对别人不负责任。

      经过讨价还价,偶像同意:写男人做坏事时一律不出现真名,而赞美一个男人时,用真名也无妨。

      女朋友说:“你要找偶像就找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人啦!”

      我现在也看不见摸不着黄色懒骨头啊!所以,一直很赞美他!

      骨头说:“你怎么像拉选票。”
  • 8月4日~5日 

      第一夜,下雨,同伴说:“每次来香港都下雨。”我也算应景了。拿着DC出门,拍到一辆印着楼盘广告的出租车,又在雨中等了十几分钟,没等到第二辆。不知不觉走到栏杆边,大道上的赫然白字让我兴奋得汗毛都竖了起来——皇后大道东!就像看见了亲爱的罗大佑在狂吼!双层巴士从楼群的缝隙中钻出来,钻过天桥,气势雄伟地碾过那几个字,在我的视线中像慢镜头,感动……我到广州的第一年,双层巴士正从街头逐渐消失。它在香港叫“叮叮”。

      8月6日~7日 

      纷乱的消息传来,关于暴力、关于报复、关于声名……荒谬的,不可遥控的局面,仿佛香港之行是场沦陷。两个男人陪我出去散心,坐上“叮叮”,身体如酒在瓶中摇晃,街景时实时虚,麻痹、紧张,语无伦次。在接近铜锣湾的地方下了车,走进7-11,几个少女坐在角落中抽烟,烟头弹在地上,很蛊惑。在布满杂货铺和小酒吧的窄街上转悠,压抑着随时可能崩溃的情绪,瘫软在一条门槛上,旁边的男人递过一支kent烟。灰飞,烟灭。

      8月7日~8日 

      处女座的男人生病了,我拉上一个巨蟹座的男人出门,他一定要走路到海边,可怜的拖鞋把我的脚磨起了泡。路过湾仔的酒吧街,每间酒吧都挂出欢迎美国海军的牌子,因为昨天美国军舰靠岸,大兵们可以在香港狂放几天。上了年纪的老板娘招揽着生意,生拉硬扯进去成列而过的大兵,穿着暴露的各种型号女人从不同方向汇集而来,似乎香港经济在一夜之间复兴。我实在很想混迹其中,可是手中拎着巨难看的白色塑料袋,袋子里装着刚从7-11买的25港币一包的护垫。继续走往海边,一再抱怨脚疼,巨蟹座男人不耐烦地脱了我的日本屐式拖鞋,我只得无比浪漫地光着脚丫走,走,走……想起《伊豆舞女》。停在犹如珠江的海边,抽烟。僵持了很久,他一定要回去了,因为他害怕成为木子美的素材。他喝光我的水,扔下一张地图。恰如所愿,我可以一个人去酒吧。一间酒吧因为我捡垃圾的扮相,禁止入内;另一间酒吧的男咨客,捏捏了我的白塑料袋,通行。女人在吧里和大兵以及鬼佬熟客跳舞,有时模仿做爱姿势,骚,煽,却又很家庭派对式。还有卖挂熊玩具的女人,戴着一闪一闪的胸卡。我站在吧台边上喝酒,冷冷对着吧台里的镜子和酒瓶,沦陷的感觉又如金枪鱼袭来,纸醉金迷、糜烂腐朽,或者,其他的……走出去就横尸街头的冲动。一个典型的香港麻砾佬打断了我的恍惚,“我请你喝酒,好吗。我喜欢喝酒,我请你喝一杯好吗?”忽然觉得他是惟一与我匹配的男人,在这个被“洋人”侵占的地方,哈!但是,我避开了,带着同胞式的笑。

      8月8日~9日

      凌晨一点多才去兰桂坊,因为电视里不停播放皇马和中港队的表演赛,还有茶餐厅和酒吧是夜生意狂飙的消息。兰桂坊有着香港特色的又高又陡的坡,走下去、爬上来。坡顶最火爆的一间酒吧,客人数严重超标,鬼佬抓着酒瓶酒杯在吧外跳舞,探戈、佛朗明哥,猜火车……一直跳到街上,因为修路堆放的烂木板被踩得一颤一跷,正是我最喜欢的狂欢和脏兮兮。鬼佬也爱死那堆烂木板,一个意大利或法国女人几次差点儿摔下来,继续勇敢得像领舞dancer。我在街上站累了,挤进酒吧要了啤酒坐下,对面的黑人不停地打量,然后坐到旁边,撒了几枚硬币在桌上要买我一支万宝路烟,我让他收起硬币,为他点烟,然后我们一起把脚架在桌子上,朝着街外,吞烟吐雾,酷毙。他又大又黑的手,从我的脚摸到我的双腿之间,揉捏,非常不成比例的两个人种的软色情表演果然让人很high,周围诡异的目光中显示了效应。好啦,撤离酒吧。我没有脱衣服,一件也没脱,只用一瓶润肤露和良好的手势,让他的黑枪喷出了白色的烟花,这过程,亲睹了黑人前俯后仰、左扭右曲、呼哧呼哧的快感,我就像成功地擀了一根巨大巨黑的面条。

      8月9日~12日

      远离糜烂、颓废、猎奇……麻木而忙碌地在各条街上走。路过重庆大厦总会被阿差塞满菜单,去高级名牌店和麦当劳都能碰到讲国语的人,尤其是上海人,香港如同遭受民工潮一样遭受拯救它的游客,据说,《一周刊》担忧地做了《香港沦陷》。
  • 一个每天看木子美日志的男孩叫我:“小木。”
      小木是一个背影像女中学生,撒起来娇来眼睛像兔子咪咪的角色。

      我不知道小木是怎么从木子美的身体里分离出来的。

      以至本来喜欢木子美的他喜欢上了小木。

      喜欢小木之后,他无法再和木子美在一起。

      “我再也不跟你做爱了,不做爱时你是小木,很少人能见到的小木,但做爱时你就是木子美。”

      木子美是大家的,只有小木是他的。当有一天他不再叫:“小木。”小木就不存在了。
  • 认真读了黄色懒骨头版的“陈侗”,

      那个留胡子的瘦小男人马上“厉厉”在目。

      没见陈侗笑过,虽然见他不多。

      最早一次近距离接触陈侗,还在我不知天高地厚的二十一岁。

      那时,他在做《视觉21》(去年底它已经死亡,死之前早就与陈侗没关系了)。我非常喜欢陈侗时期的《视觉21》,再加上那时认识了在里面做事的邱大立(一个鼻孔特别大的牛人)。冬日,下午,无雪,当然。拎着手写版的第一个实验小说《他慰》,去了新安大厦,在楼下电话亭打了几遍《视觉21》编辑部的电话,一个很低沉的声音接了:“邱大立不在。”然后,他说他是陈侗。

      我当时的身份是“卡通一代新人类”,那天穿着特别亮的皮衣皮裤,戴着爆炸型栗色假发,化了有四五种颜色的妆。

      陈侗说了楼房编号,但我走错了,换了两次电梯,还是错。冒冒失失对着一个堆满纸箱的房间瞅来瞅去时,听到一声“找谁?” 声音从廊道尽头传来,一个穿得很黑、表情严肃的留胡子瘦小男人。我想,他就是陈侗了,他站在靠窗的位置等我。

      陈侗绝对不是你可以挤眉弄眼的男人,他的素,他与生俱来的(不是因为当老师的)威严感,让我的皮衣皮裤和五颜六色变得滑稽(非常条件反射地自省到我不是陈侗喜欢的类型)。

      接下来的交流、沟通,自然很不流畅。陈侗没有看我的实验小说(他说他会转交给邱大立),他翻开新一期的《视觉21》,问我的看法,而我恰是一个非常没文化也害怕文化的人,结结巴巴说了些不对路的话。他没有批评,只是兴趣不大。记得那期的杂志做了张曼玉和电影,他问如果我来写张曼玉会怎么写,我紧张到期期艾艾不懂作答。

      就这样,话不投机,浅谈道别。从此没再跟陈侗当面说话(只打过一次他的电话让他帮忙找张辛欣的电话,还不敢告诉他我是谁)。

      没料想却与陈侗有几次不期而遇。有次在麦田吧,《卫》杂志的一帮人在朗诵、放投影,我依旧是一副凑热闹和勾勾搭搭的德行(后来确实跟《卫》杂志的成员有过三两腿,如愿以偿),陈侗就坐在昏暗角落里,他看见我,我也看见他,他似乎认出了我,我有一丝丝尴尬。

      最尴尬的莫过于去年秋天,在星海音乐厅看变性(变态?)舞蹈家金星的演出。陈侗就坐在我旁边,两个座位紧挨着。从空空的一排,到陆续坐满,到演出开始,到演出结束。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说。我能感觉到他身上衬衫的棉质,干净顺从地包裹着他瘦小的身躯,我能清楚看到他袜子的颜色和裤管的形状,我甚至听到他轻微的呼吸。我一直不敢把手放在我们公用的那个扶手上,他保持着自然的坐姿,而我不舒服地更来换去调整着坐姿。一种巨大的陈侗式压力。

      要命的是,接下来的沙龙。正当我狂扫自助餐,端着杯红酒跟一新认识的女孩谈放荡话题时,陈侗出现了。因为第一次见面的不得体,我永远摆脱不了在陈侗面前的不得体(不管有意无意),而且像吸水的海绵体,越来越膨胀着不得体。

      最近看陈侗的《自己的世界》,也到过他的“博尔赫斯”书店,很庆幸,没见着他。
  • 博客前段日子总是上不去。

      所以现在补日记。

      不知都是什么人在看我,

      常常提到的某个名字,

      就有人跳出来。

      我很累啊,

      这周会很忙很忙,

      下周去香港,

      将有十天八天写不了日记。

      所以节目预告是:

      “你以为天天吃上饭容易吗?”

      我觉得自己是完全属于社会的,

      当我忙中偷闲做爱时,

      想的还是工作,

      需要好的题材,

      需要奇形怪状的经历,

      然后毫无良知地“出卖”……

      我很感谢跟我做过爱的男人,

      尤其是成为我的专栏个案的男人,

      我也深感歉疚和痛苦,

      因为我本应该像恋爱一样跟他们在一起。

      我很佩服自己的心理素质,

      有个朋友说:

      看你的专栏时,

      总担心你某一天会自杀。

      听她这样说时,

      我想哭。

      某种生活某种角色,

      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。

      就像你进了黑社会,

      你永远是黑社会的人,

      死了也是黑社会的鬼。

      经常地感到处境的孤寂。

      任何一个认识我的男人,

      都不会爱上我。

      如果我需要爱,

      我要比常人付出上百倍上千倍的努力。

      而我不能爱,

      至少现在不能。

      我得像杀手一样孤僻地生活。

      一种没有同感的生活,

      一种自己是自己全部支撑的生活。
  • 2004-02-26

    LOW - [木子美的日记]

    低的,浅的,消沉的,微弱的,粗俗的,卑贱的,体质弱的……(金山词霸解释)
      “all songs written and performed by LOW”

      一只手的光亮面在红色,阴暗面在黑色。手的血管暴露。这是一张专辑的封面。

      我被记忆折磨。每时每刻。快要死去。

      我想有一天,在所有我爱过的和做爱过的男人们面前自杀身亡。

      前些天,梦见自己沉进水底。

      昨夜,梦见哥哥和外婆在一张床上,垂死,抽搐。

      今天,梦见哥哥跟父亲的尸体,还有外婆的幽灵。

      醒来总是浑身冷汗。
  • 女朋友说:炎热让人变得荒谬。
      我深深感到热的忧伤。

      热啊,让人无比嗜睡,失去战斗力。

      听觉也变得挑剔,不能听烦躁的东西,阴冷的音乐又像黏在神经上的水泥,更加窒息。

      味觉也变得挑剔,银耳木瓜吃完了,龟苓膏吃完了,凉粉吃到一半吃不下去了,胃里装满冷,皮肤却发烫。

      我幻想着四周起了水泡,我麻木地被水泡撞击,摊开四肢。

      充满了水泡,充满了,感情。

      什么也做不了。除了意淫。

      十分庆幸,还有些男人可供想像,就那样,从A到B,从甲到丁。

      想他们漂亮的脸蛋,口气的芳香,还有内裤之内和内裤之外的形状。

      意淫实在是好吃的冰淇淋啊,吃过的没吃过的,都那么诱人。

      意淫是忧伤而有效的消暑方法,让你的精神集中,体温下降,最后,意冷心灰。

      彻底,解放身体。

      有些汗从腋窝下面渗出来,其他的毛孔却被风封住,难受。

      继续难受。这么热啊,热到跟谁也待不住,热到拥抱更是自寻死路。

      多想泡在一个巨大的水池里。

      泡在出生之前的羊水里。
  • 下午,听RADIOHEAD的《OK COMPUTER》,第四首,《EXIT MUSIC (FOR A FILM)》。
      下午,黄色懒骨头又不知在上海哪条形状怪异的街上闲逛。

      他越无所作为就越像我应该喜欢的男人。

      2002年12月23日晚上,我说:“我喜欢你。”他说:“因为我没有伤害过你。”

      今天翻开大学时的手写本,里面有篇2000年夏天采访黄色懒骨头的文章。

      开头写道:

      我要找一个“飘”的人,朋友脱口而出:风子。既是风,无可厚非地飘。

      但风子不以为然,根据细节,他不裸睡,不玩“人间蒸发”,他戴手表,而且只死去活来爱过一次。他说,风子取“飘忽不定”和“crazy”双层含义,只为做错事能顺理成章得到宽容,是种便利。

      结尾写道:

      风子,1米78,高高瘦瘦,一张脸不算漂亮,但很有闲散味道,如同诸多女性小说里的男主角。我在三小时的采访里问了他将近一百个问题,他说我是发条橙子,接着他又说他是另一只发条橙子。

      他敲了敲笔记本电脑,上面有句话:“我常常在夜里担心迷失自己,可我实际又是一个喜欢四处游荡的人。”这就对了。

      2002年12月末,他离开广州。想到我和他之间如此干净,眼泪掉了下来。

      2003年6月,因为他在博客,我也上了博客。他是黄色懒骨头,我叫木子美。

      手写本上还有一篇《我是谁》,记录了最初的故事,写得很纯情很罗嗦。

      一个片段——

      “喂——”一个男人的长音。“喂——”一个女人的长音。“喂。”一个男人极短促的声音。“喂。”一个女人极短促的声音。这就是Lolo和风子的开场白。但Lolo不知道他就是风子。

      当Lolo确信她打错电话时,她已喜欢上那个“喂”的声音,只有神经质的人才能发出的声音。而Lolo对神经质素来偏爱。尤其在傍晚,人像鱼开始潜入海底。

      “你是谁?”Lolo问。“那你是谁?”风子问。“我知道你不知道我是谁,但我可能知道你是谁!”Lolo故意饶舌。“咳咳咳——”风子发出极神经质的笑声,“如果我知道了你不是我知道的人,我会很快放下电话。”风子肯定地说。“我是风子。”风子肯定地说。

      又一个片段:

      Lolo开始怀念那个“喂”,她从来没有听一个男人这样发音,带着语速、语气、情绪和爆破,能把人怔住,能把人吸引进去。而且每次电话,这样的“喂”只出现一次,这是多么神奇的感觉。Lolo因为那个“喂”而疯狂,不可遏制。

      插入一句,Lolo的爱情都是从幻觉开始的,这是精神病状中的一种,幻听。

      再一个片段:

      三天以后,还是傍晚,彪彪告诉Lolo一个好消息,消息好得让电话断线,是的,话音刚落就断了。

      然后,Lolo拨通风子的电话。

      “喂——”一个男人的长音,这是普通的,接下来那个“喂”才是特别的,这第二个“喂”往往要因为好奇和诧异才能发出,戛然而止。

      “我是谁?”一个女人的问话。

      “喂。”Lolo终于听到这个声音了,她的血液像化学剂反应着。

      “我是谁?”Lolo重复着,那一刻她有些无可奈何。她没有什么要告诉风子的,在这个答案上。

      他们说些什么呢?Lolo说彪彪告诉她一个好消息,关于风子追问Lolo是谁。风子说他没有追问。Lolo说那就不要追问,任何时候。Lolo这样说,显然是有些颓丧。

      那一年的Lolo,也是就二十二岁的我。

      黄色懒骨头离开广州时,问:“你今年多大了?”“二十四岁。”“也不是小女孩了。”

      约会

      我的手机是Motorola很老土的一款,

      只能存一百个电话号码。

      通常哪个人三个月以上没联系,

      就会被删掉,

      以腾出新空间接新客。

      前晚,

      为了存新欢“妞妞”的号码,

      把一个非典以前请过我泡吧吃生蚝还送过六张CD的已婚男人删了。

      然后今天早上出现一条无名短信:

      酱子你好!

      谁呀?打过去一问,

      是他。

      “酱子今晚有空吗?”

      “哎,你还想约会就得隔三差五打打我电话,不然……”

      “我忙啊,非典时不敢出来,非典过后又去了上海,刚回到广州。”

      “那就好好陪老婆孩子,别搞婚外情啦。”

      “好,听你的。”

      过半小时,

      他又发来短信:

      “今晚想跟你同乐。”

      嘿嘿,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。

      他是我网上认识的,

      叫“辩证法”。

      中产人士,那次吃完生蚝还差点儿在他车上乱搞,

      我写字写到两眼发黑时,还想过傍傍他过日子算了。

      但,删了,就删了吧。
  • 我的朋友,上海一个写小说的女孩于是(原名于滢),近期出了一本科普读物《避孕》。是女性成长第一书,南海出版公司出的,定价二十元,封面上有一男一女的代表性符号(像《非常男女》电视节目里冒出来圈圈加箭头和圈圈加叉叉),圈里分别涂了绿色和红色,特殊涂料,有磨砂感。就因为这个书名和这样卡通的设计(主要是书名太直接),发行碰到小麻烦,书摊的大妈觉得拿这样一本书难为情(为什么啊),于是于是应书商要求,先在网上做做宣传。

      宣传之一就是找熟人写关于避孕的文章,可以是她的书的读后感,也可以是纯粹个人经验。上周答应她“忙过下周三就写”。几天没睡好觉了,但不好意思失信,就写了一篇。她的书得慢慢看,我看了比较像后记的前言(用于是的话说:出版社把我的“跋”拔到前面来了),决定还是写最驾轻就熟的个人经历。

      好啦。把写好的文章贴上来。大家都注意安全。

      我这个月的月经又来迟了。

      避孕意外事件的前因后果

      第一次买避孕药是在二十一岁那年夏天,初夜过后的早上。

      从那个我爱但永远伤害我的男人家里出来,找最近的药店。因为做完爱,他问还在疼痛中的我:“你上次月经什么时候?”“上个月十一号来的。”他皱了一下眉头:“很危险。你得去买药吃。”“什么药?”“你自己去问。”我感到冷。

      在此之前,避孕药对我是个很抽象的名词。所以,站在药店的柜台前,我只会很小声地说:“我要避孕药。”“什么样的避孕药?”我支吾不清:“就是,就是吃了不会怀孕的。”她懒得多问,扔了盒探亲时服用的避孕药给我(我忘记它的名字了,却非常清晰地记得,说明里有“探亲”两字)。

      我吞了几粒,回到学校,忐忑不安过了两天。越想越觉得可怕,有种强烈的预感:怀孕了。第二天夜里,我去找跟男友同居的师姐,问她怎么办?她诧异地看了我一眼,然后体贴地说:“你应该吃一种叫‘毓婷’的事后避孕药。趁着还来得及,我带你去买药吧。”她领我去学校外面的药店,买十二元五角一盒的“毓婷”,“现在先吃一片,过十二小时再吃一片”。说明上写着:房事后七十二小时内有效。

      心情放松了一些,虽然初夜情人在外地度假并准备向他的女友求婚。“不管你做了什么,只有你能对自己负责”是当时最深刻的感受。

      但是,半个月过去了,该来的月经没有来,白带倒是增多了,还感觉有点儿痒。我躲在学生宿舍楼的浴室里发呆,那个乌鸦式的预感又冒出来:怀孕了。焦虑、不安,但无法跟同学说,因为这是个很严重的隐私。我在学校旁边的小书店里,看到一本《女性健康知识》的书,小小翼翼地翻开有关怀孕的章节,盯着“怀孕初期反应”的段落,反复读了几遍,感觉手在发抖。后来,验孕棒的两根红线证实了预感,我在一家私人门诊做了人流。

      第一次买避孕药就买错了,第一次做爱就怀孕了,第一次做爱的男人玩人间蒸发了。这是我人生中最戏剧也最悲剧的一个事件。

      半年后,跟第二个男人做爱。后来,跟很多男人做爱,一夜过后就算。而且对“毓婷”有种偏执,总在非安全期无防护措施的做爱后立即服用,以此对抗第一次服用的失败(我不能相信七十二小时),尽管它让我的月经紊乱。我没吃过常规的避孕药,因为我没有固定的性伙伴,我想过打长效避孕针,但一直没去打。也许,潜意识里有点儿冒险和自虐,好几次怀疑自己怀孕了,甚至试打四年前那个私人门诊的电话,看医生还在不在。临摹一遍当年的对话,做好各种应对措施后,居然没有怀孕,就觉得自己赚了(预算中的手术费可以乱花掉啊)。

      当然,几年来,我都会随身带两片避孕套,给愿意用的男人用的。家里也一定会放一盒避孕套,超薄的,颗粒的,螺旋纹的,有色的,无色的……都买过。站在药店柜台前说“我要一盒持久型杰士邦”时,丝毫想不起第一次买避孕药的尴尬。
  • 1. 十二岁喜欢的,小学同学,在初中时转学了,下落不明。*
      2. 十四岁喜欢的,初中语文老师,还在家乡,转行当公证员,已是六岁孩子的父亲。***

      3. 十六岁喜欢的,初吻情人,一个外乡人,十九岁最后一次见他,在深圳,打工。***

      4. 十七岁喜欢的,高中同学,为了他考同一所大学,他毕业后去了深圳,当律师。***

      5. 十八岁喜欢的,大学校友,我惟一说过“我爱你”的男人,在深圳、广州或北京?去向不明。*****

      6. 十九岁喜欢的,大学校友,在广州,认识时是有妇之夫,现在是三岁孩子的父亲,潜心研究学术。***

      7. 二十岁喜欢的,大学校友,初夜情人,去了北京又回广州,从事广告,有固定女友,现住在我家附近。*****

      8. 二十一岁喜欢的,曾在北京后在广州,曾是吉他手,后在一家报纸混,最近见他在今年的派对上,独身。*****

      9. 二十二岁喜欢的,写小说写乐评,做过广告后投身IT业,从广州到上海,独身。*****

      10. 二十二岁喜欢的,在广州,无固定职业,今年常在酒吧碰到,最近女友回国。****

      11. 二十三岁喜欢的,写诗的,四处流浪,失去联络,独身。***

      12. 二十三岁喜欢的,还在深圳,还在从事登山运动,独身。***

      13. 二十三岁喜欢的,在北京,当导演,计划2004年拍一部关于三十岁的电影,独身。***

      14. 二十四岁喜欢的,在广州,生意人,有妇之夫,偶尔见面吃饭。***

      15. 二十四岁喜欢的,在北京,在一家杂志上班,最近去了云南旅行,独身。****

      16. 二十四岁喜欢的,在上海,自由职业,同居状态,失去联络。****

      17. 二十五岁喜欢的,在广州,常在酒吧碰到,闹分手的女友最终还是在一起。**

      18. 二十五岁喜欢的,在广州,常在酒吧碰到,最近跟一个我认识的女人恋爱。***